文明家庭 | 夏辉艳:百善孝为先 孝顺老人从心出发
2024-01-22 16:29:0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何璐 | 作者:庾先文 陈前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600

新湖南客户端1月22日讯(通讯员 庾先文 陈前)东安县白牙市镇山子岭社区退休人员夏辉艳,数年如一日悉心照顾年老多病的婆婆,用行动诠释孝道,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。

夏辉艳家住湖塘村9组路边小院,进门右边用栅栏精心围了一小块地,种上了白菜、蒜、葱等家常菜,青葱欲滴,长势良好,整个庭院显得恬静而整洁有序。  

夏辉艳说:“作为一个平常人,我们做了很平常的事,赡养老人是我们的义务,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!”

2010年,夏辉艳的公公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,发现已是肺癌晚期。她与丈夫先后陪同公公在县人民医院、市人民医院、湘雅附二医院不断进行治疗,在病床前尽心尽力做好公公的精神安抚和临终关怀,让老人有尊严地走完了人生。公公去世后,为了不让婆婆孤单,她把婆婆从农村老家接到县城与自己一同居住,悉心照顾婆婆的生活。

2017年6月,婆婆不小心摔断了髋关节,住院一个多月。夏辉艳承担了照顾老人的全部重担,为婆婆洗脸洗脚、端屎端尿。婆婆喜欢喝牛奶、吃水果,尽管生活并不富裕,但她在家里常年都备放着。

夏辉艳婆婆说道:“我儿子娶了这个媳妇确实很好,给我什么事都做了,样样事都对我好,比我(亲)女儿还亲些,我家有了她是我全家的幸福。”

百善孝为先,贵在坚持。夏辉艳对老人体贴入微、敬爱有加,数年如一日。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人格魅力感动教育了许多人,也成了远近有名的典范和榜样。这些年,她先后荣获湖南省“三湘敬老孝星”、东安县“五好家庭”“文明家庭”和“湖南好人”等荣誉,2017年当选为“孝老爱亲好人”,并荣登“中国好人榜”。

夏辉艳说:“作为儿媳,赡养老人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,老人家年轻的时候养我们小,年纪大了我们就要养他们老,孝顺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我们一定要坚持传承下去,给孩子们作好榜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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